畜牧人

標題: 對中醫(yī)愛好者有點用的文章 [打印本頁]

作者: hu215    時間: 2007-9-24 20:33
標題: 對中醫(yī)愛好者有點用的文章
溫病治毒四法探討


在溫病中,毒邪主要指引起機體發(fā)生各種急性熱病的致病因素,這些致病因素與西醫(yī)學中的病原體及其毒素有密切關系。溫病之毒多致熱,常以發(fā)熱為主癥,且易夾穢濁;毒邪干擾人體氣血運行,導致氣郁血瘀,郁熱夾雜,絡脈失和;毒性火熱,煉液為痰,或素體濕盛,感毒后濕蒸為熱,灼液為痰,痰熱互結。即其以毒邪為始,導致熱熾陰傷、氣郁、血瘀、痰阻,同時熱、郁、瘀、痰相互影響,又助毒勢,加重病情,使毒邪難解。其中氣郁尤為關鍵,不僅毒邪可以導致氣機紊亂,而且毒邪所致的熱熾陰傷、血瘀、痰阻可進一步導致氣郁,反過來,氣郁也可繼發(fā)三種病理變化,使病變錯綜復雜。所以溫病有病急、危重、易變特點,且易氣(津)血功能紊亂,臟腑組織特異性損害。
  溫病的發(fā)生是毒邪與機體雙方矛盾斗爭的結果,毒邪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因此治毒是治療溫病的根本大法,而治毒法的選用又要根據(jù)毒邪的致病特點、病理變化而定。

  一、解毒清熱法
  本法是選擇臨床及實驗室已知的具有特異性抑殺毒邪、消減毒性的藥物,達到毒解熱衰,毒消癥緩之目的。
  本法與清熱解毒法含義有所不同。人們一般認為苦寒清熱即可解毒。筆者認為解毒法中苦寒藥物所占比例雖多,但并非所有清熱解毒之品都能解毒,而且若清熱即解毒,實際上忽視了病因之毒,把毒、熱混同一物。許多藥物除熱作用是通過解毒完成的,清熱只是解毒的結果,故而解毒清熱較之清熱解毒更能完整表達治毒含義。在具體應用本法時,還應根據(jù)毒邪屬性、病勢、病變階段、病變部位,施以不同藥物。
  1.根據(jù)病性解毒:毒邪大多具有火熱、穢濁之性,熱須寒制,穢宜香化,故寒涼、芳化之品是消減毒性的主要藥物,且要結合病勢、病變階段分別用藥。
  若毒邪初犯,病變多在衛(wèi)氣階段,病勢較輕,正盛毒不衰,溫熱類證選用甘涼、微苦、微寒之品為多,以解毒輕清除熱,藥如金銀花、連翹、菊花、貫眾、板藍根;濕熱類證選用芳香辟穢解毒之品為多,如藿香、佩蘭等。
  若毒邪在里,病在氣分或營分,或氣營(血)同病,毒熱熾盛,正邪相爭劇烈,病勢較重。溫熱類證以寒涼解毒為主,在辛寒、苦寒、咸寒之中苦寒藥解毒之力最強,如黃芩、黃連、梔子、生大黃、白頭翁、青黛、大青葉、連翹、板藍根等。若毒熱熾盛,營陰已傷,多用酸苦咸寒之品,共奏解毒清熱滋養(yǎng)之功,藥如水牛角、玄參、赤芍、丹皮等。濕熱類證濕重者,以芳香解毒為主,使?jié)窕庹{、痰清、脾悅,同時佐以寒涼之品;熱重者,以寒涼尤以苦寒為宜,因苦寒還兼燥濕之功,更助芳化作用;濕熱并重則寒涼、芳香并舉。
  2.根據(jù)病變部位解毒:溫病的病理變化是建立在臟腑功能活動和物質基礎上的,解毒藥物要選擇其特異性歸經,使藥效直達病所。若在胸膈以上多用金銀花、菊花、連翹、板藍根、僵蠶等;若在肺臟多用黃芩、魚腥草、青黛、大青葉;若在肝膽者宜用茵陳、青蒿、柴胡、虎杖、龍膽草、草河車等;若在膀胱者宜用石葦、萹蓄、苦參、車前子、黃柏、薏苡仁、梔子等;若在腸胃用厚樸、黃芩、黃連、黃柏、白頭翁、敗醬草;癰瘡者宜用紫花地丁、蒲公英、金銀花、連翹;瘰疬結節(jié)者用夏枯草、百部、僵蠶、蟬衣等;在心包者宜用水牛角、玄參、丹皮、赤芍、丹參等。
  3.根據(jù)病因解毒:不同毒邪所致溫病各有特點,因此可以結合臨床不同證候和現(xiàn)代實驗室檢查直接或間接分別其不同毒邪,選擇特異性抗菌解毒、具有多種活性效應的藥物,例如皮氏研究證明板藍根、藿香對50余種的鼻病毒有效,而成人上呼吸道感染的主要病原體正是鼻病毒。戴氏所著《常用中藥的藥理和應用》記載,連翹、金銀花、黃芩、黃連、大黃、蒲公英、山梔、地丁等對球菌感染有較強體內外抑殺作用,并中和毒素;大黃、虎杖、丹參、白頭翁、赤芍、苦參、黃連、地榆不但對桿菌有較強抑殺作用,而且也有中和毒素作用。另外黃氏研究發(fā)現(xiàn)黃連、黃芩、地錦草、射干、仙方活命飲等均有明顯中和毒素作用。  

二、泄熱排毒法
  本法是采取了開泄腠理、通導大便、疏利小便等方法,為毒邪提供通道,泄熱于外。適用于毒性偏盛,毒阻氣機,內外失調,三焦不通之證。吳鞠通曰:"逐邪者隨其性而宣泄之,就其近而引導之"(《溫病條辨》)。
  1.宣透法:本法選用具有辛開輕宣透達作用藥物。適用于溫病全過程,尤其衛(wèi)氣分多用。溫病初期順應毒性火熱張揚之勢,選擇辛開宣透肺衛(wèi)郁熱、芳香透表之品如薄荷、荊芥、豆豉、蘇葉等。若營分階段則酌用宣透之品,使毒邪由內達外而解,常用連翹、竹葉、丹皮、僵蠶等。使用本法目的并不在于發(fā)汗,而在于疏泄腠理,使毒邪從皮毛排出,熱隨之外透,同時尚可調暢氣機、改善肺衛(wèi)病理狀態(tài)。
  2.通下法:本法選用具有通下腸腑、消食導滯作用的藥物。適用于毒蓄胃腸所致傳化失常之證。
  3.疏利法:本法選用具有疏通利尿作用的藥物。適用于毒蓄三焦、膀胱所致小便不利之證。
  毒不外解,必向內陷,毒聚熱郁,變生無窮。以通下、疏利為法,不僅為了通利大小便,排出燥屎或水液,更重要的是順應毒勢下趨之勢,使里之毒邪有下泄之機,達到排毒泄熱目的。病情輕者,通下常用萊菔子、栝樓等;疏利法常用蘆根、竹葉、木通等。病情重者通下則用生大黃。濕熱證用厚樸、枳實以通下;用薏苡仁、車前子、赤小豆、萹蓄以疏利。

  三、開郁化毒法
  本法是采用開郁暢氣、活血通絡、祛痰化濁藥物,以消除病理產物、減輕毒勢、分化毒邪的方法。因氣郁是病理重要環(huán)節(jié),故以開其內郁、調暢氣機為要。適用于溫病發(fā)展過程各階段。在溫病初期,選用輕清透達、宣肺疏衛(wèi)作用的藥物。臨床常取既能辛苦化痰又能宣肺暢氣的一藥多效之品,如前胡、桔梗、杏仁、僵蠶、牛蒡子等,若兼血行瘀滯則酌加通絡之品。對濕熱證,開郁化毒法不但能調暢氣機,而且氣開濕亦化。溫病中、極期,要根據(jù)臟腑生理和病理情況,采取宣降肺氣、升脾和胃、順降腸腑、疏肝利膽等方法,使氣機通和,以利于毒邪消除。若毒邪在里,毒瘀交結,在開郁同時,還要活血化瘀,藥如丹參、赤芍、丹皮等,使瘀除、氣暢、毒勢緩解。若痰熱阻肺,多用半夏、陳皮、貝母、栝樓、旋覆花、蘇子等。若痰熱阻閉心包,可用至寶丹、竹瀝、菖蒲等。

  四、扶正抗毒法
  陰陽氣血是機體抗毒的物質基礎和原動力。毒邪致熱傷陰耗氣,一方面抵抗毒邪力量減弱,或內毒滋生,另一方面也降低了其它解毒藥物對人體各部位的有效作用。扶正抗毒法就是采用扶助正氣、調理氣血藥物,提高機體自身解毒能力,以抵制毒邪對人體損傷的方法。主要適用于溫病后期正氣虛弱,毒勢雖減,但解毒無力的病變階段。在溫病初期、極期,由于個體差異和毒邪致病力不同,證候表現(xiàn)為純實者亦不多見,往往邪實正傷二者并存,因而扶正抗毒法常與其它治毒方法合用。若正虛毒減時,以扶正抗毒法為主,配合其它治毒法。
  扶正抗毒主要以甘寒、甘溫之品,主要有以下作用:一可清養(yǎng)陰血,填補毒傷機體所致的虧損耗傷;二可扶正解毒,如玄參、生地、黃芪等藥有抑殺病原體作用;三可防止苦寒傷陰之弊。若正虛毒盛,則以解毒清熱、泄熱排毒、開郁化毒為主,毒勢減則扶正為主,反之則易助長病勢,或使毒邪膠著留戀不去。正如吳鞠通在《溫病條辨》中指出?quot;痙厥神昏,舌短,煩躁,手少陰證未罷者,先與牛黃紫雪輩,開竅搜邪;再與復脈湯存陰,三甲潛陽,臨證細參,勿致倒亂"。

  五、注意事項
  首先,如有明顯虛損征象則慎用苦寒、寒涼之品??嗪镆讉?,故陰虛者少用、慎用。寒涼過度傷陽,甚至陽脫,故陽虛者少用、慎用。其次,溫病初起應使用寒涼之品,但切忌早用、過用(包括抗生素),以免助濕難解,或徒傷胃氣,更助毒勢;寒涼解毒應依據(jù)毒勢熱性而設;苦寒攻下應有可下之毒。其三,泄熱排毒不可過取辛溫辛香之品,以防傷陰化燥,甚至動血。溫熱類證在排毒疏利時要注重保津護陰。其四,已大量應用寒涼之品無效者,不可用寒涼解毒、排毒,可重用暢氣開郁、宣透泄熱等法。
  上述治毒諸法具有協(xié)同治療作用,不同于西醫(yī)的單純抗菌。解毒、排毒、化毒、抗毒既有區(qū)別,又有聯(lián)系,只有掌握運用特點,主次分明,并根據(jù)中藥具有多重作用之特性,才能達到祛除毒因、消除和調理毒所致病理狀態(tài)的目的。中醫(yī)治毒法在歷次重大傳染病流行時,對縮短發(fā)熱時間、截斷病程、減輕癥狀、減少后遺癥和某些西藥不良反應等方面都有積極作用,此即中醫(yī)治療感染性、傳染性熱病的優(yōu)勢所在。
作者: liuzhenj    時間: 2007-11-28 15:35
如果通過中醫(yī)正本清源,西醫(yī)滅殺病原體。那么效果會不會更好?
作者: 賀州八步獸醫(yī)    時間: 2007-12-22 19:48
非常好的一篇文章,該頂上去給需要的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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