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標題: 配方設計和新產品開發(fā)控制程序 [打印本頁]
作者: xqf82 時間: 2008-5-9 12:03
標題: 配方設計和新產品開發(fā)控制程序
1 目的 通過對飼料配方設計和新產品開發(fā)過程每一分階段進行控制,確保各項性能指標符合標準要求并合乎顧客需要。
2 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北方各公司飼料配方的設計、新產品的開發(fā)工作。
3.1 本程序由技術統(tǒng)一小組保持與改進;
4.1 配方設計由分公司品管部依據技術統(tǒng)一小組提供《產品營養(yǎng)成份供給量標準》利用資源配方軟件進行配方設計。
4.1.1 配方設計必須根據市場反饋情況,符合顧客需求。
4.1.2 配方設計技術水平與經濟效益兩方面并重。
4.1.3 配方設計人員應對采購原材料的規(guī)格質量等進行限定(包括原料和添加劑),并對其配方所允許的各原材料大致價格提出參考意見。
4.1.4 飼料配方設計者應對產品的生產工藝及生產過程中各項參數提出要求。
4.1.5 配方實施后,品管部需對所使用的原材料和生產出的成品進行及時跟蹤和了解,以確保產品能真正體現配方的技術水平。
4.2.1 品管部根據營銷部反饋顧客對新產品的要求及上級領導的意見,組織配方設計人員從技術、原材料、成本、工藝、市場等方面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新產品開發(fā)可行性報告》交總經理審批。
4.2.2 由總經理主持召集相關部門召開新產品開發(fā)論證會,座談確定新產品開發(fā)的可行性。 4.2.3 品管部負責設計開發(fā)新產品配方,并對使用原材料、加工工藝進行限定。由采購部 、
倉管部協(xié)助生產部生產出新產品試驗樣。
4.2.4 品管部負責新產品的現場試驗,并將試驗結果及時上報公司總經理。
4.2.5 根據試驗結果,需要更改配方時,由品管部項目負責人進行更改,并再按4.2.4和4.2.5程序進行。
4.2.6 在開發(fā)新產品及正常運作中,化驗室及時提供測試報告。
4.2.7 一旦配方各項技術指標達到要求,由品管部長和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下達實施。 4.3
配方下達
4.3.1 配方設計人員認真審核配方后,下達執(zhí)行。
4.3.2 當執(zhí)行新配方時,由品管部收回舊配方存檔。
4.3.3 當某些原料暫代替時,品管部以文字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并記錄存檔。
4.3.4 當生產中有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執(zhí)行。
4.3.6 為完善今后服務質量,技術人員應對產品所使用的原料及生產過程和產品外觀有詳細的了解。
4.3.7 品管部要按總公司技術部制訂的《原材料質量標準》要求,嚴格把好原材料質量關。 4.4 技術保密
4.4.1 品管部技術人員所做任何配方,一概歸公司所有,屬公司集體財產,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攜帶或向他人泄密。
4.4.2 品管部所有配方,均由品管部長一人保存,其他任何人無權保留,配方應用編號表示,原材料也盡可能用英文縮寫或拼音縮寫表示(主要指車間配方)。
6.1 《新產品開發(fā)可行性報告》(見附錄1)
作者: 毅石 時間: 2008-5-15 19:21
附錄怎么看?。?hr noshade size="2" width="100%" color="#808080">
作者: zt_hb 時間: 2008-5-17 17:46
伙計是不是忘了傳附件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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