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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廣西開通抗旱救災“綠色通道” [打印本頁]

作者: 沐風    時間: 2010-3-31 13:45
標題: 廣西開通抗旱救災“綠色通道”
  3月29日,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下發(fā)緊急通知,明確開通抗旱救災物資運輸“綠色通道”時間和范圍:從即日起至2010年5月20日,對運輸抗旱救災物資通過我區(qū)收費公路(含橋梁、隧道和城市道路)的區(qū)內外車輛按綠色通道政策給予免費通行,不檢查、不卸載、不收費。
  通知要求,各單位要繼續(xù)嚴格執(zhí)行國家和自治區(qū)有關減免車輛通行費政策規(guī)定,凡屬免征車輛通行費范圍的各種車輛,在通過我區(qū)范圍內所有公路收費站時一律免收車輛通行費。全區(qū)各公路收費站對持區(qū)內外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出具證明合法裝載運輸抗旱救災物資的車輛一律優(yōu)先免費登記放行;對企業(yè)、單位或個體自行組織裝載抗旱救災物資運往災區(qū)的區(qū)內外車輛,經核實后給予免費通行,并認真作好相關登記,包括運輸單位(個人)、送達單位部門、車牌號、運輸時間、路線、物資種類和數量、聯(lián)系人等。通知還要求各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迅速通知所屬收費站點,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引導,做好服務,保障運輸抗旱救災物資的區(qū)內外車輛便捷通行。
  據悉,在正式通知下發(fā)前,自治區(qū)交通運輸廳已針對如何保障運送抗旱救災物資車輛的快速順暢通行做了大量工作,并已口頭通知所屬收費站,對已與地、市級以上政府或地、市以上的民政部門聯(lián)系,辦理相關文件證明、符合免費通行條件的抗旱救災車輛予以開通綠色通道免費通行;對因情況緊急,未能及時辦理相關文件證明的,在做好登記工作的同時及時與地、市級以上政府或地、市以上的民政部門聯(lián)系,情況屬實者,予以開通綠色通道免費通行。
作者: secwind    時間: 2010-4-3 09:58
近年來國家對搶險救災方面的投入和力度都很大啊
取得的成績很好啊

[ts]secwind 于 2010-4-3 09:59 補充以下內容[/ts]

近年來國家對搶險救災方面的投入和力度都很大啊
取得的成績很好啊
作者: 畜牧刀客    時間: 2010-4-3 10:02
旱災來臨的太突然了,大家捐款了?
作者: 沐風    時間: 2010-4-5 18:49
南方本來不旱,截流惹得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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