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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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檢疫就開證明 瘦肉精入市終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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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畜牧編輯
時間:
2013-8-6 1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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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檢疫就開證明 瘦肉精入市終被查
作為檢疫人員,既未在生豬屠宰前按照規(guī)定進行檢疫,也不對屠宰后的豬肉進行檢驗,只要屠宰戶交了檢疫費,就直接開出檢疫合格證,其瀆職行為導致含有“瘦肉精”的豬肉流入了市場。經(jīng)樂陵市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動植物檢疫徇私舞弊罪判處李素芹拘役四個月。
一封來自外省的公函2012年2月29日,樂陵市政府接到一封來自河北省東光縣政府的公函,內(nèi)容為該縣工商部門查獲一批由樂陵流入該地的豬肉,其中含有“沙丁胺醇”成分,屬于“瘦肉精”豬肉,請樂陵市政府進行調(diào)查。樂陵市政府迅速組織公安、畜牧、工商等部門對該事件進行研判,并成立工作組進行專項調(diào)查,很快查清了事件的原委。
這批“瘦肉精”豬肉的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上的生產(chǎn)單位一欄中,清楚地載明:山東省樂陵市津樂雅蘭食品有限公司。經(jīng)查證,津樂雅蘭食品有限公司只是將車間租給了一名叫張蔭同的生豬屠宰戶,含“瘦肉精”成分的豬肉并不是這家企業(yè)的產(chǎn)品,而是出自于張蔭同之手。
在該事件進入司法程序后,樂陵市檢察機關深挖事件背后的瀆職行為,最終查明該市畜牧獸醫(yī)局西段動檢分所原所長李素芹在對這批“瘦肉精”豬肉的檢驗檢疫中,存在嚴重的失職行為。進一步調(diào)查還發(fā)現(xiàn),其在任職期間,多次徇私舞弊,在沒有到場檢驗檢疫的情況下,就給熟識的屠宰戶開出了檢疫合格證明。
車都沒下就開合格證現(xiàn)年45歲的李素芹自2000年起任樂陵市畜牧獸醫(yī)局西段動檢分所所長,是該局老資格的檢疫員,負責西段鄉(xiāng)和胡家街道辦事處的動物檢驗檢疫工作。
2012年2月27日,屠宰戶張蔭同給李素芹打來電話,說自己有一批豬肉需要檢疫一下。半個小時后,李素芹坐著同事丁少輝的車,來到津樂雅蘭食品有限公司門口,看到張蔭同早已在那里等候多時。張蔭同從2011年開始販賣豬肉,每次都由李素芹進行檢疫,兩人頗為熟悉。李素芹搖下車窗一邊詢問張蔭同有關事項,一邊開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拿到50元檢疫費后,李素芹和丁少輝駕車離去。 當天下午,張蔭同與合伙人老劉將10頭生豬拉到車間內(nèi)準備屠宰,一名騎摩托的中年男子來到跟前問“要不要藥片”,并說“啥藥你不用管,反正給豬喂完藥片后,屠宰出來的豬肉顏色鮮亮,賣相很好”。聽說別的屠宰戶也用這種藥,張蔭同動了心,就把老劉叫到一邊商量,二人決定試試。當晚,張蔭同將500公斤豬肉運到了河北省東光縣出售。
次日一大早,張蔭同又給李素芹打電話,稱昨天開具的那份檢疫合格證明丟失了,已經(jīng)運走的豬肉無法上市出售,請李素芹幫忙重新開一張。李素芹答復說:“再開一張合格證沒問題,不過你還得交一次檢疫費。”
張蔭同連忙表示沒問題。這樣,李素芹在上班途中與張蔭同見面,又給他開了一張檢疫合格證明。
為了完成任務和獲取獎金2012年9月的一天下午,李素芹和丁少輝外出檢驗回到單位已快到下班時間,正準備收拾東西下班時,蘆房養(yǎng)雞場的負責人袁繼剛打來電話,說還得出一棚雞,需要開檢疫合格證明。
李素芹說明天再開,袁繼剛表示食品公司要貨急,反正是同一批雞,是否可以直接到李素芹辦公室開證明。
李素芹同意后,袁繼剛到了動檢分所,李素芹給后來增加的第二棚雞開出了5張檢疫合格證明,并按每只雞7分錢的價格收取檢疫費861元。
承辦此案的檢察官告訴記者,雖然李素芹當初并沒有想到“瘦肉精”豬肉會從自己的手底下流入市場,但她的放任行為卻是導致該事件發(fā)生的直接原因。檢察官認為,李素芹身為畜牧獸醫(yī)局動檢分所的檢疫員,不按照規(guī)定對動物進行檢疫,直接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嚴重違反了《動物防疫法》,是嚴重的瀆職行為,使不法分子有機可乘,給百姓的餐桌安全埋下了隱患。
據(jù)了解,當?shù)匦竽莲F醫(yī)部門為轄區(qū)8個動檢分所按標準配發(fā)了檢驗檢疫設備,并要求將這些設備隨時放置于動檢員工作的車輛上。李素芹沒有按照規(guī)定程序進行檢驗檢疫,存在嚴重的不作為行為。而當?shù)匦竽莲F醫(yī)部門對各動檢分所下達了檢疫費收取任務,對完不成任務的分所,就不發(fā)放獎金;對超額完成任務的,則按比例拿出一部分錢款進行獎勵。據(jù)李素芹交代,她將主要精力放在如何完成任務和獲取獎金上,由此放松了對工作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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