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牧人

標題: 妊娠母豬的飲水量管理(荷蘭CVB標準,譯) [打印本頁]

作者: IMCTT    時間: 2017-9-14 09:06
標題: 妊娠母豬的飲水量管理(荷蘭CVB標準,譯)
(, 下載次數(shù): 269)

  1.1.1      妊娠母豬的飲水量

  1.1.1.1    單欄飼養(yǎng)母豬的飲水量

  出于某些目的,如限制糞污量,單欄飼養(yǎng)的干母豬和妊娠母豬可能被限制飲水。對于健康豬群,建議如下:

  通常建議的飲水量為2.8 L/kg飼料。當飼養(yǎng)條件滿足中所示的條件時,飲水量可以限制到2.0 L/kg飼料。當條件不符合時,表 7還給出了必要的調整指南。

  表7單欄飼養(yǎng)干母豬和妊娠母豬的供水量:將飲水量限制在2.0 L/kg飼料時的條件及條件不滿足時的調整規(guī)則

(, 下載次數(shù): 274)

  a實際生產中,通常是多頭母豬共用一個飲水乳頭;為了確保飲水慢的母豬能獲得充足的飲水,供水量應當增加。

  b表中所述的限制條件適用于干物質含量為88%的飼料。粗蛋白水平限制在16%,并且實際生產中不應超過該水平。注意:飼喂液體飼料時需要重新計算該數(shù)值。當配合飼料全部或部分被濕料或干副產品代替時,應當考慮增加額外的安全余量,除非副品中的礦物元素含量能夠保證。實際生產中,副產品中的礦物元素含量變異很大。

  c假定額外的鈉離子來源于NaCl。

  dNSP:非淀粉多糖,細胞壁的主要成分;粗纖維是構成NSP組分的一部分。

  當飼料和飲水是分開供給時,飼料有剩余可能就是一個很重要的飲水不足的信號。

  實際生產中,不同妊娠階段的母豬往往被養(yǎng)在一個圈舍里。通過乳頭式飲水器為不同的母豬提供不同的飲水量是不可能的。因此,在實際生產中,隨著料量增加,在妊娠期保質固定的水料比就不可能實現(xiàn)。在大多數(shù)情況下,保證整個妊娠期每頭母豬每天8L的飲水供給。

  1.1.1.2    群飼母豬的飲水量

  群飼母豬可以自由飲水,不存在飲水過量的風險。在各種群飼系統(tǒng)下,母豬的平均飲水量為8L/天(平均2.8 L/kg飼料),但是不同母豬個體之間存在很大差異。

  1.1.1.3    飲水量的總體原則

  當母豬自由飲水時,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攝入過量飲水就需要額外的能量來加熱飲水至體溫。每多攝入10 L水(水溫12℃),就需要額外提供210kcal的凈能。欲更詳細了解干母豬和妊娠母豬的飲水信息,請參考CVB文件報告nr 25(CVB Documentation Report)(1999)。

  1.1.2 單一飼料原料

  當用單一飼料原料代替配合飼料飼喂母豬時,應當關注日糧中的氨基酸、維生素和礦物元素是否充足。每kcal凈能的氨基酸、維生素和礦物元素含量應當與配合飼料的相似。

  來源:營養(yǎng)薈01






歡迎光臨 畜牧人 (http://ffers.com.cn/) Powered by Discuz! X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