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ckq79312 于 2010-2-6 11:06 編輯
農業(yè)部1224號公告在各省市自治區(qū)已經開始認真執(zhí)行?,F已發(fā)現如下問題:
1、微量元素的階段劃分與2004版標準略有沖突,標準以35kg為界,1224公告以30kg為界。企業(yè)如何操作?因為企業(yè)產品標準要以2004版標準為準,相應的產品標簽是以企業(yè)標準為準的?,F國家和各省檢查1224公告執(zhí)行情況是以1224公告為準。如是就產生了沖突。
2、地方標準與1224公告的沖突:如DB35/562-2008中,銅分別為250mg/kg、150mg/kg、25mg/kg;而1224公告則是分別為200mg/kg、150mg/kg、35mg/kg。讓人無法理解。嚴于國家1224公告?250mg/kg明顯比200mg/kg高!比1224公告寬檢?25mg/kg卻雙比35mg/kg低呀!雙如DB35/562-2008中,鋅為250mg/kg。而1224公告則是200mg/kg、150mg/kg兩階段。也讓企業(yè)無法操作。
3、脂溶性維生素的添加量與限量無法控制。因脂溶性維生素類在飼料中易氧化分解,原來企業(yè)的做法是提高安全裕量。而我們現在用的多維中,商業(yè)的復合多維安全裕量到底能有多少?飼料企業(yè)的配方師是無法知道的,再說那些脂溶性維生素在全價料、濃縮料、預混料中的氧化降解率是多少?目前也沒有具體數據可查。故添加多少才能既保證效果又不超過1224公告的限量就是個問題了,尤其是在預混料中。
4、關于砷、鉻等衛(wèi)生指標:砷的長期添加會在豬體內慢性積蓄,不但是會制成環(huán)境污染,更直接的是人長期食用這樣的畜產品會制成中毒,比如現在普遍視力下降,新生嬰兒近視普遍、人們頭發(fā)易脫落等等。國家只是規(guī)定綠色養(yǎng)殖飼料中不準使用砷制劑,而沒有在1224公告中規(guī)定,福建省在DB35/563-2008中就規(guī)定了飼料中不準使用砷制劑。這點很好!值得全國學習。我記得以前的教科書上說過:鉻對環(huán)境污染后很難治理。而現在卻有很多企業(yè)在推廣使用鉻制劑。我個人認為:做一名有良知的中國人,應該有保護我們環(huán)境的義務與責任。建議國家對鉻制劑的使用加以限制。
5、現有的原料數據庫從技術上支持不夠:現有的飼料原料數據庫中,很多原料沒有微量元素及脂溶性維生素的含量,一般飼料企業(yè)在設計配方時沒法考慮到這些含量對產品最終指標含量的影響。如:各種常量礦物質元素和載體中的微量元素含量(鐵、錳、鋅等)。而我國飼料企業(yè)目前又不可能都去購買原子光譜儀去對每批原料進行各種指標的檢測。故執(zhí)行起來很難操作。建議國家應組織科技力量對飼料原料數據庫進行完善。
以上所提為本人在工作實踐中所遇。只代表個人意思。請生產砷制劑、鉻制劑企業(yè)見諒!沒有別的意思??! |
評分
-
查看全部評分
版權聲明:本文內容來源互聯網,僅供畜牧人網友學習,文章及圖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果有侵犯到您的權利,請及時聯系我們刪除(010-8289316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