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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
發(fā)表于 2010-5-7 14:5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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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公害食品 生豬飼養(yǎng)飼料使用準則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生產無公害生豬所需飼料原料、飼料添加劑、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飼料加工過程的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判定規(guī)則、標簽、包裝、貯藏、運輸?shù)囊?guī)范。
本標準適用于生產無公害生豬所需的商品配合飼料、濃縮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和生產無公害生豬的養(yǎng)殖場自配飼料。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GB/T 6432 飼料中粗蛋白測定方法
GB/T 6436 飼料中鈣的測定方法
GB/T 6437 飼料總磷的測定方法光度法
GB/T 8381 飼料中黃曲霉素B1的測定
GB/T 10647 飼料工業(yè)通用術語
GB 10648 飼料標簽
GB 13078 飼料衛(wèi)生標準
GB/T 13079 飼料中總砷的測定
GB/T 13080 飼料中鉛的測定方法
GB/T 13081 飼料中汞的測定方法
GB/T 13082 飼料中鎘的測定方法
GB/T 13083 飼料中氟的測定方法
GB/T 13084 飼料中氰化物的測定方法
GB/T 13085 飼料中亞硝酸鹽的測定方法
GB/T 13086 飼料中游離棉酚的測定方法
GB/T 13087 飼料中異硫氰酸酯的測定方法
GB/T 13090 飼料中六六六、滴滴涕的測定
GB/T 13091 飼料中沙門氏菌的檢驗方法
GB/T 13092 飼料中霉菌的檢驗方法
GB/T 13093 飼料中細菌總數(shù)的測定方法
GB/T 13885 飼料中鐵、銅、錳、鋅、鎂的測定方法 原子吸收光譜法
GB/T 14699.1 飼料采樣方法
GB/T 16764 配合飼料企業(yè)衛(wèi)生規(guī)范
NY 438 飼料中鹽酸克倫特羅的測定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3 術語和定義
GB/T 10647中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標準。
3.1 飼料 feed
經(jīng)工業(yè)化加工、制作的供動物食用的飼料,包括單一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濃縮飼料、配合飼料和精料補充料。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條]
3.2 飼料添加劑 feed additive
在飼料加工、制作、使用過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營養(yǎng)性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二條]
3.3 營養(yǎng)性飼料添加劑 nutritive feed additive
用于補充飼料營養(yǎng)成分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包括飼料級氨基酸、維生素、礦物質微量元素、酶制劑、非蛋白氮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3.4 一般性飼料添加劑 general feed additive
為保證或者改善飼料品質、提高飼料利用率而摻入飼料中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質。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3.5 藥物飼料添加劑 medical feed additive
為預防、治療動物疾病而摻入載體或者稀釋劑的獸藥的預混物,包括抗球蟲藥類、驅蟲劑類、抑菌促生長類等。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第三十條]
3.6 飼料原料feedstuff
除飼料添加劑以外的用于生產配合飼料和濃縮飼料的單一飼料成分,包括飼料谷物、糧食加工副產品、油脂工業(yè)副產品,發(fā)酵工業(yè)副產品、動物性蛋白質飼料、飼用油脂等。
4 要求
4.1 飼料原料
4.1.1 感官要求:色澤新鮮一致,無發(fā)酵、霉變、結塊及異味、異嗅。
4.1.2 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l3078的規(guī)定。
4.1.3 制藥工業(yè)副產品不應作生豬飼料原料。
4.2 營養(yǎng)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
4.2.1 感官要求:具有該品種應有的色、嗅、味和組織形態(tài)特征,無異味、異嗅。
4.2.2 飼料中使用的營養(yǎng)性飼料添加劑和一般性飼料添加劑應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公布的《允許使用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所規(guī)定的品種(見附錄A)和取得試生產產品批準文號的新飼料添加劑品種。
4.2.3 飼料中使用的飼料添加劑產品應是具有農業(yè)部頒發(fā)的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證的正規(guī)企業(yè)生產的、具有產品批準文號的產品。
4.2.4 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遵照飼料標簽所規(guī)定的用法和用量。
4.3 藥物飼料添加劑
4.3.1 藥物飼料添加劑的使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yè)部發(fā)布的《藥物飼料添加劑使用規(guī)范》執(zhí)行。允許在無公害生豬飼料中使用的藥物飼料添加劑見附錄B。
4.3.2 無公害生豬飼料中不應添加氨苯砷酸、洛克沙胂等砷制劑類藥物飼料添加劑。
4.3.3 使用藥物飼料添加劑應嚴格執(zhí)行休藥期制度。
4.3.4 生豬飼料中不應直接添加獸藥。
4.3.5 生豬飼料中不應添加國家嚴禁使用的鹽酸克倫特羅等違禁藥物。
4.4 配合飼料、濃縮飼料和添加劑預混合飼料
4.4.1 感官要求:色澤一致,無發(fā)酵霉變、結塊及異味、異嗅。
4.4.2 產品成分分析保證值應符合標簽中所規(guī)定的含量。
4.4.3 生豬配合飼料中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應符合GB 13078的規(guī)定。
4.4.4 30 kg體重以下豬的配合飼料中銅的含量應不高于250mg/kg;30kg~60kg體重豬的配合飼料中銅的含量應不高于150mg/kg;60kg體重以上豬的配合飼料中銅的含量應不高于25 mg/kg。
4.4.5 濃縮飼料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和銅的含量按說明書的規(guī)定用量,折算成配合飼料中的含量計,不應超過本標準4.4.2和4.4.3中的規(guī)定。
4.4.6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中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見表1。
表1 添加劑預混合飼料中有害物質及微生物允許量(按日糧中添加比例1%計算)
項目 砷(以As計) 重金屬(以Pb計) 沙門氏菌
仔豬、生長肥育豬微量元素預混合飼料,mg/kg ≤10 ≤30 不得檢出
仔豬、生長肥育豬復合預混合飼料,mg/kg ≤10 ≤30 不得檢出
4.5 飼料加工過程
4.5.1 飼料企業(yè)的工廠設計與設施衛(wèi)生、工廠衛(wèi)生管理和生產過程的衛(wèi)生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4.5.2 配料
4.5.2.1 應定期對計量設備進行檢驗和正常維護,以確保其精確性和穩(wěn)定性,其誤差不應大于規(guī)定范圍。
4.5.2.2 微量和極微量組分應進行預稀釋,并且應在專門的配料室內進行。
4.5.2.3 配料室應有專人管理,保持衛(wèi)生整潔。
4.5.3 混合
4.5.3.1 混合時間,按設備性能應不少于規(guī)定時間。
4.5.3.2 混合工序投料應按先大量、后小量的原則進行。投入的微量組分應將其稀釋到配料稱最大稱量的5%以上。
4.5.3.3 生產含有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時,應根據(jù)藥物類型,先生產藥物含量低的飼料,再依次生產藥物含量高的飼料。
4.5.3.4 同一班次應先生產不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然后生產添加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為防止加入藥物飼料添加劑的飼料產品在生產過程中的交叉污染,在生產不同加人藥物添加劑的飼料產品時,對所用的生產設備、工具、容器應進行徹底清理。
4.5.4 留樣
4.5.4.1 新接受的飼料原料和各個批次生產的飼料產品均應保留樣品。樣品密封后留置專用樣品室或樣品柜內保存。樣品室和樣品柜應保持陰涼、干燥。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zhí)行。
4.5.4.2 留樣應設標簽,載明飼料品種、生產日期、批次、生產負責人和采樣人等事項,并建立檔案由專人負責保管。
4.5.4.3 樣品應保留至該批產品保質期滿后3個月。
5 檢測方法
5.1 飼料采樣方法:按GB/T 14699執(zhí)行。
5.2 鹽酸克倫特羅;按NY 438執(zhí)行。
5.3 粗蛋白質:按GB/T 6432執(zhí)行。
5.4 鈣:按GB/T 6436執(zhí)行。
5.5 總磷:按GB/T 6437執(zhí)行。
5.6 黃曲霉素B、:按GB/T 8381執(zhí)行。
5.7 總砷:按GB/T 13079執(zhí)行。
5.8 鉛:按GB/T 13080執(zhí)行。
5.9 汞:按GB/T 13081執(zhí)行。
5.10 鎘:按GB/T 13082執(zhí)行。
5.11 氟;按GB/T 13083執(zhí)行。
5.12 氰化物:按GB/T 13084執(zhí)行。
5.13 亞硝酸鹽:按GB/T 13085執(zhí)行。
5.14 游離棉酚:按GB/T 13086執(zhí)行。
5.15 異硫氰酸酯:按GB/T 13087執(zhí)行。
5.16 六六六、滴滴涕:按GB/T 13090執(zhí)行。
5.17 沙門氏菌:按GB/T 13091執(zhí)行。
5.18 霉菌:按GB/T 13092執(zhí)行。
5.19 細菌總數(shù):按GB/T 13093執(zhí)行。
5.20 銅:按GB/T 13885執(zhí)行。
6 檢驗規(guī)則
6.1 感官要求,粗蛋白質、鈣和總磷含量為出廠檢驗項目,其余均為型式檢驗項目。
6.2 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生產廠可根據(jù)工藝、設備、配方、原料等的變化情況,自行確定出廠檢驗的批量。
6.3 試驗測定值的雙試驗相對偏差,按相應標準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4 檢測與仲裁判定各項指標合格與否時,應考慮允許誤差。
7 判定規(guī)則
衛(wèi)生指標、限用藥物和違禁藥物等為判定合格指標。如檢驗中有一項指標不符合標準,應重新取樣進行復驗,復驗結果中有一項不合格即判定為不合格。
8 標簽、包裝、貯存和運輸
8.1 標簽
商品飼料應在包裝物上附有飼料標簽,標簽應符合GB 10648中的有關規(guī)定。
8.2 包裝
8.2.1 飼料包裝應完整,無漏洞,無污染和異味。
8.2.2 包裝材料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8.2.3 包裝印刷油墨應無毒,不應向內容物滲漏。
8.2.4 包裝物的重復使用應遵守(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的有關規(guī)定。
8.3 貯存
8.3.1 飼料的貯存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8.3.2 不合格和變質飼料應做無害化處理,不應存放在飼料貯存場所內。
8.3.3 飼料貯存場地不應使用化學滅鼠藥和殺鳥劑。
8.4 運輸
8.4.1 運輸工具應符合GB/T 16764的要求。
8.4.2 運輸作業(yè)應防止污染,保持包裝的完整性。
8.4.3 不應使用運輸畜禽等動物的車輛運輸飼料產品。
8.4.4 飼料運輸工具和裝卸場地應定期清洗和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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