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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余年來,凡到洛陽市新安縣中心屠宰場的待宰生豬,都需用全套豬下水(所有豬內(nèi)臟、豬頭)抵充屠宰費。而根據(jù)2008年洛陽市下發(fā)的有關規(guī)定,洛陽市最高收費標準為每頭豬28元。
一套豬下水大約30斤,新安縣食品公司批發(fā)價8元左右,兩者相差如此懸殊,為什么會被個體經(jīng)營者所接受?帶著這個疑惑,昨日,東方今報記者前往新安縣進行調(diào)查…… □東方今報見習記者 寨建雷
200元的豬下水抵充28元屠宰費
昨日,記者來到新安縣中心市場,這里一家掛有“食品公司放心肉店”的店主楊華承認,豬下水(所有豬內(nèi)臟、豬頭)抵充屠宰費確有此事。
楊華說,他在這里賣肉已經(jīng)七八年了,每月到新安縣食品公司的中心屠宰場屠宰的生豬有近3百頭,這幾年被扣留抵充屠宰費豬下水的總量可想而知。 中心市場另一家肉店,店主賣肉已有20多年,據(jù)他回憶,從1999年新安縣實行生豬統(tǒng)一屠宰開始就是這樣。凡到中心屠宰場處理的生豬,豬下水都會被扣留。 新安縣魏郡市場的一家“放心肉店”的店主也向東方今報記者反映說有此事。雖然后來食品公司給予商戶每頭生豬60元到100元左右的補償,“相比被扣的豬下水,這點補償還是遠遠不夠?!闭f起此事該店主很無奈。部分商戶稱,不少人會把豬下水扣下的損失攤加到肉價上。 新安縣食品公司及中心屠宰場是新安縣商務局下屬企業(yè),作為主管部門,新安縣商務局局長劉森也向東方今報記者證實確有此事,自實行生豬統(tǒng)一屠宰政策后就是如此。 “食品公司太黑了,這活沒法干?!奔易⌒掳部h東城區(qū)的郭大爺告訴記者,以前他也是自己收生豬到食品公司處理,但是被扣留豬下水后讓他們幾乎無利可圖。郭大爺給記者算了筆賬,一套豬下水大約30斤,還不算豬毛、豬皮,按照新安縣食品公司的批發(fā)價一斤8元左右,就是240元左右,他們從收生豬到把肉賣完,利潤也不過如此,完全是給食品公司打工,后來就干脆不干了。(來源:農(nóng)博要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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