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方法適用于粉狀和顆粒狀配合飼料檢驗目的的飼料樣品采樣方法(method of sampling of feed)。不適用于預混料及有特殊要求飼料檢驗方法的采樣。 一、采樣 1.散裝產(chǎn)品采樣方法:根據(jù)堆型和體積大小分區(qū)設點,按貨堆高度分層采樣。 在貨堆的不同方位選若干個采樣區(qū)。各區(qū)設中心、四角5個點,貨堆邊緣的點設在距邊緣約50cm處。采樣時按區(qū)設點,先上后下,逐點采樣,各點采樣數(shù)量一致。散裝或罐車在出口處根據(jù)采樣量的需要,間隔采樣。 2.袋裝采樣方法 (1) 采樣包數(shù):5~10包,逐包采樣;10包以上選取10包采樣;5包以下不采。采樣包的選取應按區(qū)設點,先上后下,逐點采樣,各點采樣數(shù)量一致。 (2) 采樣:將取樣釬槽口朝下,從包的一角水平斜向插向包的對角,然后轉(zhuǎn)動取樣釬至槽口朝上取出,每包采樣次數(shù)一致,或拆包采取。 3.成品出料口采樣方法 用取樣鏟在出料口采樣,每10袋取樣1份。 二、樣品的縮分 將樣品倒在清潔、光滑、平坦的桌面或光面硬紙上,充分混勻后將樣品攤成正方形平面,然后以2條對角線為界,分成4個三角形,取出其中2個對角三角形的樣品,剩下的樣品再按上述方法反復縮分,直至最后剩下的2個對頂三角形的樣品接近平均樣品所需的重量為止。 三、樣品的包裝與簽封 樣品應用內(nèi)襯有塑料袋,外加布袋或牛皮紙袋,包裝材料不得用與包裝內(nèi)容物發(fā)生化學反應的物質(zhì)。樣品裝袋后,將印有采樣人印章的標簽放在樣品袋內(nèi),扎緊以防松散。再貼上加蓋有采樣單位和被檢單位公章以及采樣人印章的封條,最后用塑料袋封好,置冷暗處保存。 四、采樣記錄 采樣后要及時記錄樣品名稱、規(guī)格型號、批號、產(chǎn)地、采樣基數(shù)、采樣部位、采樣人、采樣日期、生產(chǎn)廠家名稱及詳細通訊地址等內(nèi)容。 五、樣品交接 采取的樣品應由專人妥善保存并盡快送達指定地點。注意防潮、防損和防丟失(參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4699.1-19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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